威尔逊
出处:按学科分类—历史、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《孙中山辞典》第567页(569字)
【生卒】:1856-1924
【介绍】:
美国总统。
1873年入设在普林斯顿大学的新泽西州长老会神学院,1879年毕业。1881年在弗吉尼亚大学攻读法学。曾在乔治亚州当律师。1883-1885年在约翰·霍普金斯大学攻读,获博士学位。
1885-1888年在布赖恩·莫尔学院任历史学副教授。1888-1890年任美以美教会大学历史学、政治学教授。
1902-1910年任普林斯顿大学校长。1911-1913年任新泽西州州长。
1913-1921年任美国总统。
1918年1月提出“和平十四条”,目的在于重新划分势力范围和夺取世界霸权。1919年1月率美国代表团出席巴黎和会,提出将德国在山东的权益改由国际共管。后又与日本妥协,支持日本侵占山东。
孙中山1918年11月28日致电威尔逊,说:中国南北“唯一无二之和平条件,即民国国会须享有完全自由行使其正当职权”,请予以支持。后来又指出其“民族自决”主张提出时虽受到欢迎,英国、法国亦表赞成,但“到了战胜之后开和议的时候,英国、法国和意大利觉得威尔逊所主张的民族开放,和帝国主义利益的冲突太大,所以要和议的时候,便用种种方法骗去威尔逊的主张,到和议结局所定出的条件,最不公平”。
孙还说:“这种民族自决的一说,就是本党底民族主义”。
1924年在华盛顿病故。
评论
发表评论